关于湖北烁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16日收到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鄂武汉中执字第0086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湖北烁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长岗村二组4幢的生产车间和厂房内的电子汽车衡、生物饲料机组、设备钢构、锅炉、成套发酵设备、发酵设备、实验设备(附:《续查封被执行人湖北烁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定抵押的抵押物清单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续查封被执行人湖北烁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定抵押的抵押物清单明细表》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