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5执恢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设备代码为21201086320140815的18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预处理反应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