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县水头镇春福塑料制品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70802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4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桂1322执保216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夏县水头镇春福塑料制品厂占有使用的存放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宏泰果业东100米的4台由东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480FBШ/s的东华注塑机(编码分别为DH-31700085、DH-31700086、DH-31700087、DH-31700088)。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时间自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止。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