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尼玛克焊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00800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9日收到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04执恢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尼玛克焊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名下存放在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器人产业港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上述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5年9月4日起至2027年9月3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有转让、过户、抵押、赠与等设定权利负担、进行权利处分的行为,否则,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查封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1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