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纳百川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7日收到的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481执保4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山东纳百川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所有设备:型号为 NBC1646、NBC1650、NBC1653、NBC1654、NBC1659、NBC1660、NBC1661、NBC1662、NBC1663、NBC1665、NBC1668、NBC1670、NBC1672、NBC1673、NBC1674、NBC1674A、NBC1689、NBC1692、NBC1694、NBC1703、NBC1704、NBC1709、NBC1712、NBC1721、NBC1722、NBC1726、NBC1728、NBC1729、NBC1733、NBC1736、NBC1737、NBC1749、NBC1760、NBC1761、NBC1791、NBC1793、NBC1800、NBC1803、NBC1804、NBC1831、NBC1841、NBC1857、NBC1882、NBC1883、NBC1884、NBC1885、NBC1886、NBC1887、NBC1888、NBC1889、NBC1890、NBC1922、NBC1923、NBC1929、NBC1939、NBC1940、NBC1941模具各一个。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6月29日至2024年6月28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或实施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