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玉加宝人造板有限公司的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日收到的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云04执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执行公告如下: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云南玉加宝人造板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纤维板生产线机器设备一套(登记编号:玉市工商抵字2015第1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的查封。
该行为由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