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兴发铁粉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0201186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9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2执保186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唐山市丰南区兴发铁粉厂名下价值856558元的厂区设备(后附厂区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厂区设备清单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