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旺苍县白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7日收到的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1112执保1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查封旺苍县白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旺苍县白水镇白水村二社的生产设备(60/60双级真空挤砖机1台、1200*1400粉碎机1台、900*5000板式给料机1台、500*750鄂破机l台、4米双轴搅拌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1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5日止。查封期间,停止权利负担设定登记等。

查封由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