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县昌隆铸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403288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11日收到的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105执288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查封景县昌隆铸造有限公司(91131127601678765K)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编号SJZ0710120140124)。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4月6日至2026年4月5日止。
查封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