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尚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40104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24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甘01执40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甘肃尚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白银市白银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尚德电机公司高压高效电机试验站系统工程一套、试验平台一台(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商动押2017-620404000007号)。

二、查封期限为叁年,即自2025年1月13日起至2028年1月12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不得设定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商动押2017-62040400000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