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福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日收到的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1087执3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查封申请执行人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福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办理的《动产登记抵押书》登记编号:42112020007148号所载明的被执行人湖北福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即价值267万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