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莘县华祥盐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90916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9日收到的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522执16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莘县华祥盐化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一宗(详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4月8日起自2027年4月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