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万物吉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401193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1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124执19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万物吉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乌兰塔拉乡厂区内的传送机(四台)、小风选机(八台)、大风选机(一台)、料仓(五台)、秸秆还添机(二台)、变压器及配电箱(二台)、草笼车(五台)、电子地上汽车衡(一台及附属设备)、农业拖拉机(一台)、明宇牌装载机(一台)、粉碎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