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珲春金鹰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1日收到的图们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吉2402执9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图们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珲春金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毛料樟子松等物品(详见查封物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2年3月23日-2024年3月22日。

查封由图们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