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点润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900702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27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新2302执保21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查封在被申请人新疆点润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8年5月20日止)
查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