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二建商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80302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8日收到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吉0203执2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市二建商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茶棚村二社吉林市二建商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混凝土搅拌站一个。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21日始至2027年3月20日止)。
查封由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