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博源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003088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625执8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博源石化有限公司(913716005578980140)名下动产(详见编号为鲁天资评报滨字〔2018〕393号的动产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7年5月8日)。

查封由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鲁天资评报滨字〔2018〕393号动产抵押清单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