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陵市双鹤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00314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481执14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查封乐陵市双鹤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院内由被执行人山东力宏铝业有限公司占有使用的两条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备(600T挤压机1台、600T冷床1套、600T冷机1台、90×20支棒炉1套、600T模具加热炉1台、600T简易双牵引机1台、1450T模具加热炉1台、1450T电动双牵引机1条、1450T冷机1台、80T拉直机1条、152剪机1台、喷涂线1条、开尺机1台、穿条机1台、复合机1台、贴膜机1台、收模机1台、打包机(铝块)1台、800变压器1台、航吊3吨1台、航吊5吨1台、地磅1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09月20日至2028年09月19日止。查封期间暂由被执行人山东力宏铝业有限公司保管。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或实施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