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315116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20日收到的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湘01执116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名下的长沙至湘潭西线高速公路的收费权(以782011014.92元为限)。

二、继续冻结期限为三年,从2024年11月3日起至2027年11月2日止。

冻结由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