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港市新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081006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3日收到的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602执6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查封东港市新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名下动产生产设备(《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编号为13637106001629836948)。

二、期限为从2025年9月20日起至2027年9月19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