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00637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6日收到的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浙0624民初37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绍兴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1、离子刻蚀微调机2台(规格JT-S1240Z);2、排片机8台(规格CD-101);3、成测机3台(规格SZ-003);4、点焊机4台(规格CD-601)。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7年7月10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