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邹平贵文木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681000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6执恢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邹平贵文木制品有限公司名下邹工商抵登字(2015)0383号证书项下的全部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8年9月18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5)038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