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60602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1执恢25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抵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加氢裂化反应器等50项合计146台(套)设备(详见红海公司抵押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

原查封案号为(2018)鲁01执806号。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红海公司抵押设备清单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