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钢管业(营口)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350500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5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执保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北钢管业(营口)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详见查封清单(一)。

二、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北钢管业(营口)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详见查封清单(二)。

三、期限两年,从2025年3月4日起至2027年3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一)

查封清单(二)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