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钢管业(营口)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350500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5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执保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北钢管业(营口)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详见查封清单(一)。
二、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北钢管业(营口)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详见查封清单(二)。
三、期限两年,从2025年3月4日起至2027年3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