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澳斯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514019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1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津02执1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澳斯乳业有限公司名下设备抵押登记号为1561201620180094的144台机械设备,以及设备抵押登记号为1561201620180108的131套/台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2年,从2024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19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1561201620180094、156120162018010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