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40500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15日收到的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吉03执5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位于四平市循环经济示范区北环城路南侧54个储油罐(柴油)。
二、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平市铁东区东盛大街西侧、南四纬路北侧的14个油罐立式罐(柴油)。
三、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登记在四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编号为22032019003108项下10000吨-35号柴油。
四、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2203201900310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