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冠县通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525执196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冠县通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一宗(附查封清单)。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8日。

查封由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