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京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707022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8日收到的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赣0926执22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江西京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具体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6年4月16日至2028年4月15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