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城市龙凤酿酒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607051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682执5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查封凤城市龙凤酿酒厂所有的机械设备(详情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4月10日起至2028年4月9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