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陟县龙源冷冻食品厂的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8执恢1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武陟县龙源冷冻食品厂所有的位于武陟县城东工业区厂区的机器设备的查封(详见设备清单)。

该行为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