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401141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7执1419号之十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巨野县田桥镇(327国道北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东邻)其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查封物品明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物品明细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