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阳新鑫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31402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3日收到的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10执23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阳新鑫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辽鞍路140号辽阳新鑫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