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雷皓橡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9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812民初8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查封山东雷皓橡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该公司院内的仓库、再生胶车间共2座,机器设备(共46项,详见《山东雷皓橡胶工业有限公司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