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府谷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9日收到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2017)新71执10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继续查封本案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府谷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抵押给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有关租赁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止。

查封期间未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同意,不得过户、买卖、抵押等一切交易。

查封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府谷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查封设备清单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