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耀东水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0506006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5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2执恢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耀东水泥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唐山耀东水泥有限公司院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机器设备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1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查封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