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飞鹏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120611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103执11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飞鹏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名下注塑机设备6台(规格型号:TTI-423SEC,识别码DH-42300057、DH-42300058、DH-42300059、DH-42300060、DH-42300061、DH-42300062)。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8年6月18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