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9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2)大民三初字第19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成都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