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北量量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3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冀02执恢10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北量量具有限公司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12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