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莱芜信发钢铁有限公司、莱芜市荣高铝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三利经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30100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17日收到的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2013)石铁指执字第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莱芜信发钢铁有限公司、莱芜市荣高铝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三利经贸有限公司价值一亿0五百万元的厂房、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7年2月16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财产的买卖、转移、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