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佳运木本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501009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4日收到的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鄂05执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北佳运木本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29662282676U)所有的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发展大道8号已抵押的机器设备(他项权证:五工商动抵登(2017)013号)予以查封。(详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6年12月2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财产的转让、抵押等变更登记手续。

查封由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注:编号为五工商动抵登(2017)01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