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发丰远能源有限公司、水发能源(通榆县)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40400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25日收到的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吉08执保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水发丰远能源有限公司、水发能源(通榆县)有限公司占有的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向海乡查嘎歹村水发龙海风电场200MW风电项目海装4WM风力发电机组共计50台(风力发电机组名称、型号、整机编号、现场机组编号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自2025年1月7日起至2027年1月7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