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平市富鑫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40100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4日收到的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闽08执恢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漳平市富鑫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漳平市芦芝乡涵梅村的漳平小杞电站的机器设备(具体见附件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
查封由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