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山华远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71409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811执恢9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梁山华远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梁山县马营乡马营村东600米钢结构厂房1宗(面积2900㎡)及被执行人梁山华远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磨床(规格型号13328MW)1台;数控机床6台(规格型号6140);航车1台(规格型号5吨)[登记编号:梁工商抵登字(2016)131号]。

二、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梁山华远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梁山县马营乡马营村东600米钢结构厂房1宗(面积1140㎡)及位于梁山县马营乡马营村东600米钢结构厂房1宗(面积1100㎡)[登记编号:梁工商抵登字(2018)114号]。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2025年5月24日至2027年5月23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梁工商抵登字(2016)131号、梁工商抵登字(2018)11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