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京鑫无缝管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701034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5执34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聊城市京鑫无缝管制造有限公司名下已抵押登记的编号为37152019008107号机械设备一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2月6日至2026年12月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15201900810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