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周县宏达棉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651206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31日收到的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0435执6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查封所属于曲周县宏达棉业有限公司的动产。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
查封由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公告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