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运城市龙飞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1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晋0106执恢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西省运城市龙飞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名下生产设备(亲水铝箔涂膜3号、4号线1350/120型),登记证号运工商农抵登字(2017)17号。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6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为上述生产设备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运工商农抵登字(2017)1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