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安福尔车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2日收到的胶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胶执字第16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胶州市人民法院续查封青岛安福尔车业有限公司青工商胶州抵登字2013第0035号、2012第0063号、2010第0054号。
二、查封日期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
查封由胶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青工商胶州抵登字2013第0035号、2012第0063号、2010第005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