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将军红茶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4日收到的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0922执保60号之三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湖北将军红茶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用于动产抵押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第2017004号)、位于被申请人公司车间内的全自动红绿茶精制生产线机器设备两套(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变卖、转移、抵押被查封财产。

查封由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

注:编号为第201700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