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飞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660103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18日收到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浙0109执保3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杭州飞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名下:
定柱立式加工中心机3台,规格型号:V-10L;
数控车床4台,规格型号:RFC220;
*机床*定柱立式加工中心机9台,规格型号:V-10L;
立式加工中心机和排屑机及附件2台,规格型号:CNV-900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
查封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