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102013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3执恢1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设备(钻机)30台套,其中28台设备型号为ZJ50/3150J,1台设备型号为ZJ30/1700,1台设备型号为ZJ70/4500DB。
二、期限二年,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7年7月9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